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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日晚,抖音网友@dbfbfv 向“晚报微姐”爆料,自己在“阳光100”一家餐饮店吃薯条时,吃出了“油炸苍蝇”,而店家的态度让她失望。
该名网友姓黄。黄女士告诉记者,3日晚,她在该餐饮店点了两份薯条,吃到一半时发现薯条里有一只虫子,疑似苍蝇。“我们闻到了焦味,用手一捏它成粉末了。”黄女士感到不适,没有心情继续进食。
大约半个小时后,该餐饮店提出了“按原价退一份钱,再赔付一份钱”的解决方案。黄女士认为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经营者应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,若增加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应赔偿1000元。“我希望他们给予我1000元赔偿。”当晚,双方沟通无果。
为何薯条里会出现苍蝇?6日晚上,记者在该餐饮公司广场店采访了该餐饮店负责人覃静。“由于顾客反映的薯条问题并非现场交货时发现,而是经历了从取餐区到餐食区,我们也不太清楚苍蝇从何而来。”覃静这样说道。
黄女士的诉求合理吗?“柳报维权哥”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敏表示,黄女士的诉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,“黄女士遭遇的情形属于为消费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,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、经营者承担‘损失赔偿’责任及‘惩罚性赔偿’责任,明确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,应按照1000元进行赔偿。”
连日来,经记者与双方积极沟通,促成了此问题的解决。9日中午,在餐饮店的致歉下,该餐饮店与顾客达成和解:餐饮店向顾客赔偿500元。
来源/全媒体记者 叶露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