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拓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度和广度,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,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、促进经济发展,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“守护”专项执法行动。
一、整治阶段
(资料图片)
结合网络领域、民生领域以及商业标识、商业信誉保护集中开展专项治理:
(一)第一阶段:即日起至6月,重点开展网络领域治理;
(二)第二阶段:7月至9月,重点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线索排查;
(三)第三阶段:10月至12月,重点围绕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开展治理。
以上三个阶段有序推进,各领域治理贯穿专项行动始终。
二、整治重点
(一)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,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行为、查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、查处刷单炒信行为。严查组织刷单炒信、数据注水等对交易信息、用户评价虚假宣传的帮助行为。依法打击以返现、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、点赞、定向投票等行为。
(二)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,全面促进消费提质升级。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,严查将“消”字号产品作为药品和以“基因检测”等新技术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;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,严查假借捐赠、科研合作、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;规范有奖促销行为,查处有奖销售活动中信息公示不明确的行为,查处谎称有奖、虚构中奖名单等虚假有奖销售行为,查处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项超过法定限额的行为。
(三)以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重点,促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,加大对科技型企业、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。加强商业标识保护,保护知名企业、名优产品的名称、字号等标识,严查蹭流量、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,打击在农村、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生产、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行为。加强企业商业信誉保护,保护企业的商品声誉、商业信誉,查处利用“黑公关”炮制、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。
三、经营者自律
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。要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,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自觉纠正在经营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,做到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。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,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,引导、规范会员依法竞争,维护市场秩序。
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,共同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营商环境。投诉举报电话:12345。
(供稿: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