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000016、200016 证券简称:深康佳 A、深康佳 B 公告编号:2023-38
债券代码:114894、133003 债券简称:21 康佳 01、21 康佳 02
(资料图片)
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网络投票时间:2023年6月19日。
其中:
(1)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
日(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)9:15至9:25,9:30至11:30和13:00至15:00;
(2)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6
月19日(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)上午9:15至下午3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由公司首席执行官、董事兼总裁周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。
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(二)会议的出席情况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,代表股份 586,755,224 股,占上市公司
总股份的 24.3675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,代表股份 576,660,940 股,占上市公司总
股份的 23.9483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,代表股份 10,094,284 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3 人,代表股份 53,015,208 股,占公司
外资股股份总数 6.5342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2 人,代表股份 52,913,808 股,占公司
外资股股份总数 6.5217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 人,代表股份 101,400 股,占公司外资股股份
总数 0.0125%。
的其他股东):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,代表股份 63,008,292 股,占上市公
司总股份的 2.6167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,代表股份 52,914,008 股,占上市公
司总股份的 2.1975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,代表股份 10,094,284 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
份的 0.4192%。
公司董事 2 人、监事 1 人、高级管理人员 2 人,公司聘请的律师等。
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
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,经过逐项投票表决,通过了如
下决议: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585,457,424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7788%;反对
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(适用有发行境内、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):
同意 52,913,808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8087%;反
对 101,400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913%;弃权 0 股(其中,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61,710,492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.9403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585,457,424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7788%;反对
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(适用有发行境内、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):
同意 52,913,808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8087%;反
对 101,400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913%;弃权 0 股(其中,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61,710,492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.9403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585,457,424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7788%;反对
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(适用有发行境内、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):
同意 52,913,808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8087%;反
对 101,400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913%;弃权 0 股(其中,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61,710,492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.9403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585,457,424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7788%;反对
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(适用有发行境内、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):
同意 52,913,808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8087%;反
对 101,400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913%;弃权 0 股(其中,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61,710,492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.9403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585,457,424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7788%;反对
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(适用有发行境内、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):
同意 52,913,808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8087%;反
对 101,400 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913%;弃权 0 股(其中,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61,710,492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.9403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
章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局
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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